申請波蘭簽證注意事項:
1. 申請表上的每一個問題都必須如實回答
2. 每一個字母都必須大寫,按個人的實際情況填寫
3. 出生地如果非直轄市,則應寫明省,市或縣
4. 出生時間請按“日/月/年”的次序填寫
5. 申請人的職業要求具體填寫,不能用“STAFF,EMPLOYEE,MEMBER OF THE DELEGATION”等模糊名詞來陳述
6. 第10項“固定住址“一欄,請附上個人或家庭聯系電話
7. 第14項“辦公地址“一欄,請附上單位聯系電話
8. 第18項“在波蘭居留地址“,請務必填寫具體的居留地址
9. 第22項和第23項,每一個問題必須如實回答
10. 若申請表填寫不完全,將被要求重新填寫
11. 任何手提箱,包裹,提包,背包等零碎物品不得帶入領館所在地。簽證申請人被要求把所有上述物件留在大門外,只可攜帶本人的文件入館。手機應在進入館院前關閉,領事館內禁止使用。
12. 一般情況下,不超過三個簽證申請可以同時留在領事館。